审查会上,与会人员听取了设计单位对《初步设计》主要内容的汇报,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,并进行了认真审议。审议后认为《初步设计》内容齐全、资料完整,分析论证充分,设计方案总体合理可行,基本达到了交通运输部颁布的《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。提出的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与济宁市发改委 “济发改许可〔2016〕352号文《关于本工程批复》”基本一致。该审查意见主要包括航标工程、护岸工程、概算、工程标准及建设规模等8个方面内容。
目前,设计单位正根据防洪评价和与会专家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对《初步设计》进行修改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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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 集团机关 胡景 王传钧